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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现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规则
金融租赁公司采用公司制,或为有限责任公司,或为股份有限公司。设立信托公司 第1页 /总页数 3 页
2014自考金融法考点:我国现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规则
我国现行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规则
金融租赁公司采用公司制,或为有限责任公司,或为股份有限公司。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,领取金融许可证,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股东资格。出资人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,前者指出资额占拟设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50%以上的出资人,其他为一般出资人。主要出资人可以是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、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租赁公司以及中国境内注册的、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。主要出资人是其他金融机构的,须经中国银监会认可。
[例题·单选题]下列各项中,作为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出资人需要经过银监会认可的是()。
答案:D
(2)注册资本。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,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。
[例题·单选题]按照规定,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( )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实缴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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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:B
(3)从业人员。须具有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。
(4)内部治理。须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、内部控制、业务操作、风险防范等制度。
(5)营业场所。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。
(6)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[识记]
经中国银监会批准,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:(1)融资租赁业务;(2)吸收股东1年期(含)以上定期存款,但不得吸收银行股东的存款;(3)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;(4)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;(5)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;(6)同业拆借;(7)向金融机构借款;(8)境外外汇借款;(9)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;(10)经济咨询;(11)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(略)
——有关金融租赁业务的民事规定[