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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评论讯 4月25日中午,北京市朝阳区互联网金融协会(以下简称“朝阳互金协会”)在其官微上发布了“关于朝阳区P2P网贷机构行政核查期间高管限制离京的公告”,称根据上级单位指示,为配合本区P2P网贷机构行政核查工作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,所有注册地在朝阳区的P2P网贷机构(包括已经或正在接受行政核查的平台)高管及实际控制人,无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书面审批允许,不得离京。
然而在此份公告发出2小时后,朝阳互金协会便删除了相关内容。
事实上,P2P从业高管被限制出行绝非首例。之前就有消息称,一位北京地区P2P平台风控负责人在出境时被告知“短期内不得出境”。有知情人士透露,北京地区全面P2P平台的高管短期内都不得出境,即便P2P平台高管辞职离开之后平台再暴雷,相关高管也要协助调查,有问题的还会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。
若高管们有非出境不可的事情要处理,必须本人写申请,所在区区长同意后,然后区金融办出函向市金融局申请,市金融区党委开会研究,然后书记签字,后报公安分局报审,公安局审批完成后解除限制。
与此同时,北京市金融局也曾在下发的《自律检查、行政核查材料清单》中,明确要求P2P平台统计所有高管和员工的信息。不仅北京地区,杭州、山东等多地在网贷机构退出指引中也反复强调,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,P2P平台高管不得失联或辞职,同时原则上不得变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,否则一票否决。
去年10月,深圳市金融办更是在当地法院、工商部门的配合下,对辖区内已提交自查报告的网贷平台进行了股权冻结,不允许网贷平台董事、监事、高管任职信息、工商股东信息进行变更,切实落实合规备案期间平台董监高、股东的责任,预防平台买卖、交易、跑路带来的不确定风险。
不难看出,针对P2P网贷从业高管所制定的一系列限制措施,体现出了监管方面对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,在多措并举打好互联网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同时,从根本上平抚出借市场信心的回归。
此次朝阳互金协会发布限制P2P高管离京后又撤回,大概率是要对公告内容中的相关措辞再修正,以更善意的方式指导网贷机构平稳、有序地退出市场,以最严厉的态度整治恶意失信的从业机构及高管,最大限度保护出借者的合法权益。
据了解,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思聪不久前曾透露,北京市网贷行业整治期进入行政核查阶段,预计6月底结束。今年下半年,全国或将启动行业分批试点备案。